关于暂停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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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习驾驶证明即将到期的
部分考生来说
和蜀黍的三年之约越来越近了
明明说好的三年~
准备三年之后又三年?
不存在的!
如不及时完成驾考
科目考试成绩将会作废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所以,小伙伴们
赶快通过下方渠道进行预约吧~
具体可预约的科目考试以实际预约计划为准,考生可登录“自主预约系统”,查看“考试资格及预约情况查询”,查实是否具备预约资格。
具备预约资格的,再登录“互联网平台”提交预约申请,由“互联网平台”排队决定是否预约成功。
具备考试资格且20天内到期的,可通过深圳市考生自主预约平台申请紧急预约。
操作步骤
网上深圳交警(szjj.sz.gov.cn)→网上车管所→驾驶人考试业务→考生自主预约系统。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gd.122.gov.cn。
时间紧,任务重
请相关考生尽快参加完成驾考!
祝您考试顺利~
来源:深圳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