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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个城市(区)列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黑龙江2处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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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龙视新闻联播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51个城市(区)列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明确将加强对试点城市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同时要求试点城市所在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和证监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试点工作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名单

第一批延续试点名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潍坊市、德州市,河南省洛阳市、许昌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汕头市,四川省绵阳市,贵州省贵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厦门市,深圳市。

第二批试点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省廊坊市、雄安新区,山西省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辽宁省锦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上海市青浦区、闵行区,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嘉善县,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江西省瑞昌市,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湖北省荆州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贵港市,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贵州省遵义市、福泉市,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宁波市鄞州区,青岛市即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