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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雨山法院:车主“路怒”互殴致损害 法院执结侵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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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驾驶车辆出行偶遇堵车等情况是常见的事,但有些人总是沉不住气,把情绪发泄到对方身上,一言不和即升级为辱骂甚至斗殴。近日,雨山法院执结一起因“路怒”引发的侵权损害责任赔偿案件。

原来,2017年8月8日,在泰和天成南门口附近,范某与刘某因会车发生口角,刘某先动手打了范某,之后双方互相殴打了对方,刘某用拳头殴打范某时,范某多次用左手手背阻挡致使范某左手受伤,当日范某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左手第四掌骨骨折。2017年8与13日范某住院进行手术治疗,8月17日出院。经马鞍山市公安局佳山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未果,以致成讼。2021年6月10日,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范某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7317.38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义务,范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明法析理、耐心疏导,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了打伤他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体会到自己给范某造成的伤害,于2021年12月29日主动来到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双方达成和解。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路怒症”就像是道路上的一颗“定时炸弹”,一旦被引爆,小则造成交通堵塞,大则引发事故,更有甚者因此而锒铛入狱。司机驾车时要注意养成文明行车习惯,保持良好心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克服“路怒”,不占道、不抢行。遇到堵车、加塞等情况,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合理合法寻求解决矛盾途径,切勿头脑发热、赌气斗狠,更不可逞一时之快,酿成憾事,追悔莫及。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雨山法院:车主“路怒”互殴致损害 法院执结侵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