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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相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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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孙国相 资料图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国相利用担任盘锦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盘锦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孙国相于今年6月2日官宣被查,8月30日被双开,通报指出其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

孙国相出生于1965年2月,辽宁东港人,曾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盘锦市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等职,2018年1月转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经查,孙国相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纪法意识淡漠,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银行贷款、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国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原标题:《孙国相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