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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能带人?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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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是载成年人了,电动车当然可以带12岁以下的小孩。首先对于这个问题要全面考虑,应不应该接受处罚,也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现在8090年代的人都印象深刻的就是骑着自行车约上三五好友去闹街,为什么那个年代不会有此类问题的出现?而现在却动不动就限制这个禁止那个?还不是因为现在的交通事故频发?

“那时候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人”现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人们不得不加快脚步,自行车已被电动车取代,电动车也被汽车取代,就因为人们都是寻求更快的速度去提高效率。现在自信车的主人基本上都已经被老年人和孩童们代言,而奔波于城市中间灯红酒绿的社会中的人都已经选择了速度更快的电动车或者汽车了。

因为我们记忆的年代里没有这么多的交通事故,没有这么多的鸣笛汽车,骑自行车不管是载人还是带货都没有受到管制。那个年代更多的是路上大多数人都在骑自行车,速度都大差不差。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提高了自行车的速度,还发明了更快速的电动车,面对金钱的诱惑,更有黑心商家不管质不顾量的大批量生产不合格的电动车出厂。

随着科研技术的发明,电动车更新换代的步伐也加快的许多,今天你骑着可以跑到30迈的电动车,下个月就有可能上市时速50迈的电动车。而在道路车道有限的情况下,大量涌现的电动车,汽车已经成为了马路的负担。正是因为这样,电动车车身小,灵便,所以哪儿有空往哪儿挤,更不会按照交规行驶,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比比皆是。俗话说,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开车的司机也一样,一不留神就有可能出现交通事故,而只要是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90%的事故电动车是需要负全责的。

所以并不是现在国家冷血,这也管那也禁止,而是虽然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但是国人素质并没有随经济上升而上升,不管不治不禁止就会出现一发不可收拾的结局。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在此规定看来,在相对于比较落后的城乡地区,政策还是相对于来说比较宽松的。

毕竟城乡地区的汽车还算是比较少的,电动车只要符合出厂的载重规定,还是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带人的。但是对于电动车带人要不要接受处罚的问题,我觉得在超出规定范围内还是有必要处罚的,毕竟存在安全隐患上路的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不负责,只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行,相信交通事故会减少六七成。另外即使是处罚,也不会像是汽车违章那样一次就扣分罚款类的,电动车违规罚款也就几十块钱或者义务指挥交通,这样的结果绝大部分人还是可以接受的了的,所以我觉得应该接受处罚,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