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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永创IPO上会被否 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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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6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8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永创”)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首发未获通过。

华泰永创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邓志勇、齐玉武。

华泰永创定位为专业的焦化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输出集成服务商,致力于为冶金、焦化等行业客户提供科学、高效、节能、环保、稳定的焦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业务包括焦化领域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焦化工程设计咨询,及涵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成套、生产调试等全生命周期的焦化工程总承包业务。

华泰永创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0%以上情形。徐列直接持有公司1724.1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份的比例为22.14%,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华德泰盛、华德优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47%、1.38%,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徐列可实际控制的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比例达到48.91%,远高于其他单一股东所控制的公司的表决权,且除清新诚和及易云健行(合计持有11.37%的股份)外,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徐列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华泰永创原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96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3.45亿元,分别用于设计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补充工程总承包业务营运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徐列等管理层股东对发行人的历次出资中,部分资金系向发行人股东濮耐股份和秦冶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借款取得,相关借款无利息、无期限、无明确还款计划。发行人称借款原因系管理层股东存在资金压力,但实际控制人徐列曾以2176.15万元收购发行人原子公司。请发行人说明:(1)股东之间借款的合理性;(2)徐列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客户铁雄冶金和铁雄新沙于2020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委托第三方公司向发行人代付款项且金额较大。中介机构未获取相应资金流水以证明代付资金性质。相关期间末发行人应收上述客户款项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第三方公司代付款项的真实性;(2)未对上述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客户建龙集团于申报前12个月内入股,入股价格与2017年第三方投资机构入股价格相近。请发行人说明建龙集团入股价格的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种类较多、金额较大。此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多次向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拆出大额资金,且事先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4)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多名董监高及核心人员曾在同行业公司任职。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人员和原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等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