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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22年不懈追凶,扬州“1998年的姐被害案”凶手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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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扬州一名的姐在出租车内被人残忍杀害。邗江警方22年不懈追凶,终于在去年将凶手汪某抓获。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汪某一审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更多详情也随之披露。

1998年9月1日凌晨,扬州警方在宁扬公路蒋王段的一辆红色出租车内发现一具女尸。经查,被害人严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系被人用单刃刺器杀害。刑侦人员在出租车上采集到相关指纹,然而受当年技术条件所限,真凶始终未能浮出水面。22年来,专案组紧追不放,直到去年7月,利用最新侦破技术比对,发现河南籍男子汪某有重大嫌疑。警方随即组织警力赶往其暂住地,一举将其抓获。

汪某作案时只有20多岁,如今已年近半百。被抓后,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年因为车费纠纷,他与与被害人发生了矛盾。双方在争执过程中,汪某遂持刀将对方捅刺身亡。

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汪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对汪某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汪某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官表示,这起案件已经超过刑事案件二十年的最长追诉期。但为了捍卫法律威严,维护被害人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他们向省检察院、最高检报请,最终核准对被告人汪某进行追诉。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黄鸿远说:“对这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案件,我们司法机关都要坚决予以追诉、坚决予以打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武思思 陶勇 扬州台 报道)

来源: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