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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阻止我探望孩子 前夫想出了这么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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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6日,钟女士和林先生来到了宝山法院执行局,目的是为了解决两人离婚后的子女探视问题,而这已经是执行法官对两人开展的第九次约谈。

据了解,钟女士和林先生在2011年恋爱结婚,2014年3月,两人的儿子小天出生了,然而,孩子降临的喜悦很快就被生活琐事中的摩擦所替代。就在小天刚满10个月的时候,矛盾逐渐升级,林先生一家直接将孩子抱走了。

此后,钟女士就很难再见到自己的儿子。到了2016年3月,钟女士和林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考虑到儿子小天已经在林先生身边成长一段了,为了防止突然更换环境影响儿子成长,钟女士放弃了抚养权,选择每周探视一次,至于探视的具体方式,调解书上也进行了明确:钟女士每周六上午九点可以从林先生家接走儿子小天,当天晚七点前再将小天送回。

应该说,这份调解书的内容已经十分详尽,基本避免了双方在细节问题上产生新的矛盾。然而,即便是这样,在探视孩子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许多问题。按照钟女士的说法,不论是探视的时间,还是探视的次数,在实际操作中,都远远没有达到调解书的要求。

实际上,在调解书刚刚生效一个月时,钟女士就向法院执行局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不过,即便是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钟女士对儿子进行探视的过程也并不顺利。林先生仍然提出各种理由,说自己无法配合钟女士的探视。

期间,执行法官也采取了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但收效并不明显。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在这样的背景下,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林先生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配合探视,这也是上海市首份在执行阶段发出的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对林先生在孩子的抚养和探视中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果违反,林先生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令发出之后,法院安排的社工就开始了对林先生的定期家庭教育指导,为小天和父母之间重建起更加亲密的亲子关系。今年3月5日,在社工的努力下,小天终于和父母一起度过了六年来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晨)